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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12.4”法制宣传日的由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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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0-12-03
“12.4”法制宣传日的由来
 
    我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,同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。中共中央、国务院于2001年4月26日转发的《中央宣传部、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》中确定: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,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。通过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,在全体公民中普及宪法等法律知识,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、掌握宪法,增强宪法观念,树立宪法权威。这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法律意识,增强法制观念,宣传我国社会主义的法治形象,促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,推进依法治国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都具有重要意义。
国际上许多国家都把自己国家通过、颁布或实施宪法的那一天确定为“宪法日”,以示纪念。德国、西班牙、墨西哥、挪威、丹麦、俄罗斯、波兰、保加利亚等国家,或把“宪法日”规定为“国民的节日”、“全民的节日”,或作为法定的“休假日”。韩国“宪法日”这天,股市休市。其作用都是为了进行全国普法宣传,让各国公民更多更深刻地了解本国的宪法,接触法,体验法,有利于提高公民对宪法的关注度,也可以激发公民积极参与“普宪”活动的热情,让公民认识到法律是自己权利的保障书,能够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,保护人民不受自己国家的侵犯。
十年来,宪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;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,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;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,依法决策、依法行政、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;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,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,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,维护社会稳定,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。
历年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主题:
2001年,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。主题是:“增强宪法观念,推进依法治国”。
2002年,主题是:“学习宣传宪法,推进民主法制建设”。
2003年,主题是:“依法治国,执政为民”。
2004年,主题是:“弘扬宪法精神,增强法制观念”。
2005年,主题是:“弘扬宪法精神,构建和谐社会”。
2006年,主题是:“落实‘五五’普法规划,促进和谐社会建设”。
2007年,主题是:“弘扬法治精神,推进依法治国”。
2008年,主题是:“弘扬法治精神,服务科学发展”。
2009年,主题是: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”。
2010年,主题是:“弘扬法治精神,促进社会和谐”。
2011年,主题是:“深入学习宣传宪法,大力弘扬法治精神”。
2012年,主题是:“弘扬宪法精神,服务科学发展”。
2013年,主题是:“做讲法制守秩序的好市民,共筑伟大中国梦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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